奥巴马

一、美国人没什么记性

投票选总统这玩意儿都玩了200来年了,怎么还这么没记性——还真以为奥巴马在投票前那些“诺言”会算数?话说有这么个笑话:

小布什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打算实现自己所有选举前的许诺的总统,于是把美国经济搞得一团糟(其实我觉得经济压根没总统什么事),所以大家都骂他是个白痴……

其实民众都是有奶就是娘的主,人民的智商和人数成反比,这点在“民主、自由”的美国也不过如此。

二、被种族胁迫的投票

当所有人的眼睛都关注着他的肤色而不是他的个人能力的时候,这场选举就变味了——当奥巴马民调一路领先的时候,美国就面临着一个尴尬的现实,如果他被人翻盘大家的反应一定不会指责共和党搞黑幕,而是做惊恐状说“种族歧视”又回来了。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奥巴马正用他的肤色胁迫投票的人。选择已经从两党选择变成了肤色选择,这时候政治正确在美国也显得这么重要。

作为一个“黑皮肤的白人精英主义者”(昨晚央视上某教授语),奥巴马无疑拥有一个出色的团队,选择了最好的策略,将自己最大的缺点变成了战无不胜的武器——美国无法在经济危机的同时再承受一次种族危机。

三、干你丫鸟事

无论麦凯恩还是奥巴马上台,结果对现实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和我等天朝小民更是毫不搭界,奇怪的是国朝居然会这么欢欣鼓舞,还真的以为奥巴马上台,美国就变“社会主义”了?

哪怕只从平等和人权角度出发,奥巴马上台的意义也有限的很。“美国历史上第一任黑人总统”,乖乖,好大的帽子!在我看来,远不如希拉里选能说明的问题更多——50%输给了12%,很讽刺,很好笑的“民主政治”。

唯一让我觉得奥巴马比麦凯恩强的就是,美国估计不会出现一个累死在任上总统了!

相关日志

  • 上一篇>>>
  • 下一篇>>>